湖南省屬高校2012年秋起原則上不再辦國家助學貸款
辦助學貸款,要去入學前戶籍地
下學年有貸款意愿的大學生(含新生)請注意啦,在暑假期間帶好學生證、身份證等必需的證件,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湖南省教育廳23日透露,2012年秋季學期起,湖南省所有縣(市、區)均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為避免重復貸款,湖南省高校原則上不再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今后,湖南省屬普通高校僅辦理未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省份的學生高校助學貸款業務,凡需要貸款的學生,請到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
此次改革方便了學生在家門口貸款,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門及銀行更準確了解貸款學生家庭經濟狀況,也有利于貸款銀行管理,因為簽訂貸款合同時,需要學生及其家長雙方簽字、捺印。
——湖南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劉桃初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自2008年試點以來,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已在93個縣(市、區)資助中心發放貸款,2012年秋季將全面覆蓋。
湖南省教育廳明確,借款學生須是已被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在讀學生(含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成教生、自考生、短訓班學生不納入貸款范圍。
辦理貸款時,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或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共同向入學前戶籍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100的整數倍,原則上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余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短不低于5年、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后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生源地助學貸款到期日,為貸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學生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
熟悉貸款辦理程序輕松上大學
準備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www.csls.cdb.com.cn)進行貸款申請。學生及其家長持蓋章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提交縣資助中心。
申請表審核通過后,縣資助中心與借款學生簽訂由國家開發銀行湖南分行統一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學生及其家長雙方簽字、捺印。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中,如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在現場,另一方可視為自動授權代替對方辦理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事宜,包括簽署、續簽、修改借款合同或其它相關材料,并履行相關義務。
合同簽訂后,由縣資助中心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并加蓋公章后,由借款學生攜帶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高校學生資助中心老師根據受理證明,登錄生源地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并確認驗證碼和學費金額。
湖南省匯總報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審批后,根據合同約定,委托支付寶在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就讀高校的銀行賬戶,同時通過短信、郵件通知借款學生,完成貸款發放。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借款人個人信息和貸款違約信息將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如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將會對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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