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臨武弄虛作假 對教師學生亂收費
湖南撤銷兩縣市“教育督導評估合格”結論
湖南近日發布通報撤銷臨湘市、臨武縣2010年“兩項教育督導評估考核”合格縣市的結論,并對臨湘市人事局、臨武縣教育局給予通報批評,責成兩縣市將相關費用退還給當地教師本人。湖南教育督導評估在結果運用和督促整改后根據實際情況撤銷原定結論,這還是第一次。
4月下旬,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6名省特聘督學,分別就群眾舉報的“臨湘市收取教師人事代理費”、“臨武縣教育局要求校長代簽字造假冒領2009年教師繼續教育培訓費每人120元”情況進行了隨訪督導。隨訪督導組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走訪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查閱了相關資料,查明了情況。
臨湘市人事局收取教師人事代理費違背了湖南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和“兩項教育督導評估考核”的相關規定,同時把交納教師人事代理費作為教師工資正常調整和續簽聘用合同的條件,違背了國家公職人員工資調整和人事管理的相關政策,損害了教師的正當權益。臨武縣教育局、臨武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在接受省“兩項教育督導評估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損害教師利益,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報經省政府領導同意,決定撤銷臨湘市、臨武縣2010年“兩項教育督導評估考核”合格縣市的結論,對臨湘市人事局、臨武縣教育局給予通報批評,責成兩縣市政府督促相關部門迅速整改,要求臨湘市人事局停止向教師收取人事代理費,已收取的全部退還教師個人;臨武縣教育局立即將24.1萬元教師繼續教育培訓費退還到教師個人,并對2010年接受省“兩項教育督導評估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責任人給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該省督學指出,教育督導評估合格的結果既不是終身制,也不是評完就完,應該接受社會的檢查,特別要杜絕政府部門弄虛作假的行為。
湖南2011年4月的隨訪督導還對桂陽縣一中、三中及相關小學和湘鋼一中有關情況進行了督查。根據督查結果對桂陽縣一中、三中違規補課,桂陽縣城南完小、人民完小加重小學生課業負擔以及湘鋼一中違規收費的行為給予了通報批評,責成桂陽縣教育局、湘潭市教育局在5月底前就所屬學校存在的違規辦學行為進行整改,其中湘鋼一中違規收取的早晚自習輔導費、資料油印費、興趣班資料費每生400元和收取的興趣班學生每生180元等一律全部退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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