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在湖北省教育系統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動員大會上,省教育廳推出“六條禁令”。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學校違反禁令的,對校長先免職再查處;教師違反禁令的,先停職再查處。
這六條禁令分別是:嚴禁收取未經物價部門審批備案的費用,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不得以學生獲獎、競賽和考試成績作為入學、升學和編班的依據;嚴禁違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臺之外招生;嚴禁中小學突破“一科一輔”規定,不得強制學生訂購教輔材料;嚴禁打罵體罰學生,不得進行有償家教;嚴禁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得超量布置課外作業。
省教育廳同時向社會作出五項承諾,包括審批程序服務性事項做到“一站式服務、一個窗口對外”、嚴肅查處違規辦學問題、對違規招生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重點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等內容。
省教育廳表示,歡迎廣大群眾、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監督各地各學校對禁令的執行情況。經查屬實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省教育廳監督舉報電話:027-87328126;郵箱:jyhf@e2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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