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183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企業聯合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國企聯〔2010〕2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時間為5月29日。請各地按照《2011年度湖南省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附件)要求,認真做好有關考務工作。
二、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2011年3月1日—10日期間,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并作違紀處理),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進行修改)。
(二)現場資格審查和繳費。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屬地原則到人事考試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并繳納考試費。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3月15日—16日到湖南人才市場(地點: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 0731-84688383)二樓考試院服務窗口進行資格審查和繳費。各市州的資格審查和繳費時間、地點由市州人事部門另行確定,各市州須于2011年4月8日前做好通過資格審查且已繳費人員信息上報工作。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5月16日至27日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三、報考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管理咨詢師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師、會計師資格證書或經濟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四、考試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五、考試共設兩個科目,《企業管理咨詢實務》科目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企業管理咨詢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實行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做答。參考人員須注意: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②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作答;③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參考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證書》。
六、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人事編制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2]281號)核定我省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3059號)的規定,我省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企業管理咨詢實務》每人70元(含上繳中企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務費25元),《企業管理咨詢案例分析》每人75元(含上繳中企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務費30元)。
八、全省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實施,省人事考試院(0731—82219154)負責考試考務工作;省企業聯合會(0731—82212929)負責考前指導、考試用書的征訂與發行和登記管理等工作。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領導,協調配合,組織實施好考務管理工作。
附件:2011年度湖南省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湖南省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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