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全省教育工作會上透露,湖北省將加強省級示范高中管理,建立省級示范高中退出機制。今年將啟動省級示范高中復核復評工作,今后每四年向社會公布一次省級示范高中名單。
2010年,湖北省就出臺《湖北省示范高中管理規定(試行)》,規定省級示范高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取消資格:舉辦復讀學校(復讀班);違反政策規定亂收費;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學校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教師違反師德規定,體罰、侮辱、褻瀆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在參加考試、競賽、檢查、評估和學生評價等重大活動中,學校弄虛作假或嚴重瀆職;為享受高考(論壇)加分或其他優惠政策,在學生民族、戶籍、學籍、特長等方面弄虛作假;在高考報名中弄虛作假,擅自更改學生學籍信息;違反規定,將學生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
會上透露,今年起湖北省將對省示范高中實行動態管理,對達到標準的普高可晉級“省示范”,評估達不到標準的,取消“省示范”稱號,每四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一位徐姓家長坦言,和老牌名校相比,一些“新晉”省示范高中在教學質量和師資力量上都有差距,不如讓孩子報考名校分校或國際部。
對此,有省示范高中校長稱,近年來,一些新晉級的省示范高中陷入“招生難”的尷尬,其辦學水平、師資力量還有待提升;少數省示范高中辦復讀班、亂收費,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若今年開始對省示范高中實行動態管理,讓有實力的高中脫穎而出,能夠滿足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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