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少數民族考生繼續享受高考民族優惠政策,散居農業家庭戶口少數民族考生可降低10分錄取,散居非農業家庭戶口少數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錄取。辦理時間從即日開始,3月15日截止。
具體辦理程序是:請考生帶齊父母及學生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民宗局(辦)領取審核表一式兩份(也可到岳陽市政府民宗局領取,也可到湖南教育考試院網站www.hneao.edu.cn下載[A4紙張]),填好有關個人信息、貼好相片后,先到縣級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縣級民族工作部門辦理初審手續(其中岳陽經濟開發區和南湖風景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先到本轄區縣級公安人口管理部門辦理審核意見后,到岳陽樓區政府民族工作部門辦理審核意見;屈原管理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先到本轄區縣級公安人口管理部門辦理審核意見后,到汨羅市民族工作部門辦理審核意見),再到岳陽市政府民宗局辦理終審手續,最后由考生將審核表交所在學校。各級審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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