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上旬,記者從州教育考試院獲悉: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報名于2009年12月10日至20日進行。
嚴格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的人員都可以報名參加2010年高考。
除了往年要求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報考以外,又新增二類人員不得參加高考報名:一是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二是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有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作弊行為而不允許下一年度報考的考生。
對口招生有新規
報名參加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在湘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高職學院中職部、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制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
在湘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也可報名參加全國統考,但二者不能兼報。在湘中等職業學校的往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實行網上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考生到報名點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和考試費后,再領取《報名登記表》(草表)、網報登錄卡等材料。
報名時,所有考生均須在網上簽訂誠信高考承諾書。考生在進入“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http://www.hneeb.cn/website/gk.asp)(考生版)時,均應認真閱讀《考生誠信高考承諾書》的有關內容,并確認同意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地點規定
考生(包括統考生、單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等)一律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報名(跨市州或跨縣區報名的考生報名辦法,由相關市州招生考試部門確定。) 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高中畢業證(應屆生憑市州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或同等學力證明。
擬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班的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非少數民族自治縣〈市、區〉的考生不能在少數民族自治縣〈市、區〉報名。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的在湘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到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州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攜帶相關證件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特別是在外地學習的藝術專業考生要及時辦理好報名手續,以免影響考試。廣大考生與家長可登陸“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www.hneeb.cn),及時了解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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