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和未實現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可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每人可獲得2000元培訓補貼。記者15日從湖北省人社廳了解到,湖北省近日出臺《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全面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力爭到2015年,湖北省高技能人才總量達200萬人。
高技能人才將達200萬
“十二五”期間,湖北省力爭使新進入人力資源市場的勞動者都有機會接受相應的職業培訓,湖北省高技能人才總量達200萬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達29%。要面向各類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勞動者,開展多種形式的就業技能培訓。
給予培訓補貼提升就業能力
《意見》要求,初高中畢業生等新成長勞動力,需接受3個月以上的勞動預備制培訓;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需接受初級技能培訓;企業新招錄用人員,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崗前技能培訓;對退役士兵,要按照規定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
勞動者可根據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就業情況,享受培訓補貼。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按每人2000元標準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還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費補貼。
企業培訓給予稅收優惠
企業要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足額提取并合理使用職工教育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60%以上應用于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企業職工在崗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所需費用從職工教育經費列支。建立定期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制度,保證職工每兩年至少獲得一次職業培訓,每年技能培訓考核鑒定人數不少于20%。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在資金、稅收等方面給予支持。
加大職業培訓資金投入
各級財政原則上每年應預算安排不少于20%的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培訓。要安排經費,對職業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培訓、職業技能競賽、評選表彰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對技能大師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建設等工作予以補貼。各級教育、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在安排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項目、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建設項目時,要加大對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支持力度;城市教育費附加用于職業教育的部分,應按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培養。
建5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
湖北省還將加快推進“金藍領”工程和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十二五”時期,湖北省建立50個技能大師工作室、50個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對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湖北省財政給予適當補貼,所在單位或所依托單位也要給予相應的經費支持。
“十二五”期間,湖北省還將重點建設10所技師學院,30所示范性技工院校。各市州要整合資源,建成一所符合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的高級技工學校或技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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