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體檢表里有既往病史一欄,6日湖北省招辦表示,考生應該如實填寫既往病史,隱瞞病史可能會遭退學。
從2010年開始,湖北省高考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2012年肝功能檢查僅檢查轉氨酶。如果轉氨酶異常,可由考生自愿申請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機構在考生體檢表上相應欄目中記載考生轉氨酶檢查情況。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單》后的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在原體檢機構復檢。
按照規定,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壓病等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外,對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不影響其他學生的學習,錄取時一般不受限制。但考生本人應如實填寫既往病史,學校錄取時也可避開不宜就讀的專業。如果隱瞞病史,不符合錄取規定,即使錄取,入學復查也會被招生學校發現并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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