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從宜昌市教育局獲悉,全市民辦教育機構的免費年檢工作已正式開始,重點對民辦教育機構招生、收費、教育教學管理和安全等方面進行檢查。對于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還在進行義務教育階段考試學科補習的違規行為要在年檢中予以糾正,并要求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此類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轉型。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對轄區內無證辦學的民辦教育機構,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
根據湖北省民辦學校年檢辦法,凡持有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必須按規定接受年檢。批準設立未超過6個月的民辦學校,可不參加當年的年檢。年檢采取書面材料審核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凡有擅自分立、合并的,發布虛假招生簡章騙取錢財的,違反規定亂收費、集資和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等9種違規行為,其年檢結論視情節輕重,可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檢“基本合格”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為一年,整改期間限制招生規模;整改期滿仍然達不到合格等次的,當年年檢結論定為“不合格”。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暫停招生,責令整改,整改期為一年;辦學許可證到期的,暫緩換發,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三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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