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招生虛假宣傳、聘請的教師沒有教學資格證,這樣的民辦學校要小心了!昨日,鄭州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將對全市2014年度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年檢,年檢不合格的學校,將視性質和情節分別依法實行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據了解,此次年檢時間為12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年檢范圍包括,鄭州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范圍內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及省教育廳委托鄭州市教育局管理的民辦高等層次學校(教育機構)。其中,2014年新審批設立的民辦學校,不參加本年度檢查,但應接受抽查,并向教育主管部門上報年度工作總結,進行年度財務審計。
年檢的主要內容為,是否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招生廣告(簡章)審核備案手續,有無涂改已審批的廣告(簡章)進行虛假招生宣傳等違規招生行為;各級各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學校(教育機構)有無擅自變更或新設教學點;聘請的教師有無教學資格證;各級各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學校(教育機構)在招生過程中是否存在招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或掛靠具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和單位招生的現象等。
本次年檢將對民辦學校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的認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上加蓋年度檢查戳記,并將年度檢查結果對社會進行公告。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利用此次年度檢查對所轄區的民辦學校進行一次徹底排查清理,對不具備辦學條件和規定要求的單位要堅決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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