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記者從新鄉市教育局獲悉,《2014年新鄉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已經出臺,3歲方能進入幼兒園。
幼兒入園年齡原則上為3周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兒園原則招收具有縣(市)區戶籍的幼兒,無本地戶籍的須提供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本縣(市)區的工作證明和暫住證。
幼兒入園堅持免試、就近入園的原則,不得對幼兒進行測試、面試。幼兒園報名工作要在7月10日前完成,招生人數在300人(不含)以下的幼兒園,報名時間不得少于3天,招生人數在300人(含)以上的報名時間不得少于5天。任何幼兒園均不得以報名先后順序作為錄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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