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義馬中小學將配“教育警察” 可約談校長
中小學亂收費、有償補課、學生食堂宿舍有問題……以后群眾對學校有什么意見,可以直接打電話反映給本學校的責任督學,憑借所賦予的職權,責任督學也被稱為“教育警察”。據悉,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將全面覆蓋義馬市所有中小學校。
日前,河南義馬市聘任了15名責任督學,建立了5個督學責任區,將全面實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責任督學有五項基本職責: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進行監督;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發現問題并督促學校整改;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責任督學有權對學校管理、招生收費、課程開設、教育教學、教師師德、學生學習和課業負擔及校園安全衛生、校風、教風、學風等情況進行督導。
據了解,責任督學聘期為三年,主要從在職和退休的校長、教師、教研人員和行政人員中遴選。義馬將全市劃分為5個督學責任區,每一所學校為2名責任督學,標牌上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和督導職責,懸掛在校門口顯著位置。他們將按照督學職責對學校進行監督,群眾如發現招生擇校、師德師風、課業負擔、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老百姓可以通過校門口懸掛的標牌中的聯系方式隨時向“教育警察”反映學校的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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