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英雄子女考學 享有加分優待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相關部門貫徹執行。其中,見義勇為身亡者有望享受“烈士”待遇,不僅其親屬享有應有的補償標準,其子女中考、高考都享受至少加5分的優待。
見義勇為身亡者有望享受“烈士”待遇
通知要求,對見義勇為死亡人員,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其遺屬按照《烈士褒揚條例》享受相應待遇。
不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屬于因公犧牲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于本人40個月工資的遺屬特別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有關規定支付,遺屬特別補助金由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財政部門安排、民政部門發放。
不屬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放一次性補助金,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落實待遇。
無工作單位的或單位無力解決的由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統籌解決;尚未建立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的,由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縣級財政安排、民政部門發放。
關鍵詞:子女考學
子女高考加5分投檔、中考降分錄取
見義勇為死亡人員子女,按照烈士子女加分的規定執行,不僅享受高考加分優待,還享有中考加分優待。
高考方面,見義勇為致殘并獲得國家級、省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高等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獲得省轄市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等學校優先錄取。
中考方面,見義勇為死亡人員子女,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優先錄取。獲得國家級、省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時,照顧15分錄取;獲得省轄市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照顧10分錄取;獲得縣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照顧5分錄取。
此外,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在省內公辦普通高中就讀期間,在學習、生活上給予必要幫助,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獎(助)學金和貸款。
家庭優先享有保障房權利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解決見義勇為人員家庭住房困難,尤其要積極解決中低收入見義勇為人員家庭的住房困難。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優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采用評分排序辦法分配保障性住房的,省轄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獲得者參照同級勞模享受加分待遇,其他見義勇為人員作為加分因素予以照顧。
采用按申請時間排序辦法分配保障性住房的,符合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可優先選房;采用搖號辦法分配保障性住房的,符合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單獨搖號。此外,還要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給予優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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