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就新修訂《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答記者問
新修訂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經在河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河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就新修訂《實施<義務教育法>辦法》回答了媒體的提問。
問:怎樣實施對城市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答:我省《實施辦法》規定,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從今年9月1日起開始具體實施,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取任何教材費用和作業本費。
從《實施辦法》開始實施起,納入循環使用的城市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包括:小學《科學》《音樂》《美術》(或《藝術》)《信息技術》,初中《音樂》《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納入循環使用的城市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免費教材包括:《書法藝術》《綜合》(《地方課程讀本》)。
上述教材不屬于學生個人所有,教材發放到學校后要集中管理,教育學生愛惜使用,不得涂畫損毀;不得要求學生或家長購買納入循環使用范圍的教科書(教材)。
問:怎樣保障特殊、困難群體中的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答:保障特殊、困難群體中的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是《實施辦法》的重要特征。
《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據了解,2012年秋季,全省共安排38.1萬名符合入學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農民工子女入學,入學率達到了99.92%,其中入公辦學校的比例在86%以上,基本實現了“應入盡入”。
問:《實施辦法》在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應當均衡配置校內教育資源,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未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實驗班。
省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統一標準核定城鄉教師編制。寄宿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應當高于普通學校的標準,以保障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定期核定教師編制,每五年至少核定一次。
城市新區開發、城鄉新建居民區或者舊城區改造按照規劃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交付使用。新建五千居民以上規模的住宅區,應當配套建設小學,一萬居民以上規模的住宅區,應當配套建設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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