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起,書法教育將走進鄭州市中小學課堂,一至九年級每周至少要安排1課時的書法課。
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學校應做到書法教育進課表、進課堂,義務教育階段書法教育以語文課為主,也可在其他學科課程、地方和校本課程中進行。普通高中可開設書法選修課。
一至九年級要在語文課程或書法藝術課程中每周至少安排1課時的書法課,其中小學三至六年級每周要安排1個課時用于毛筆字學習。普通高中要在語文等相應課程中設置與書法教育有關的選修課程。為提高學生的漢字書寫能力,小學階段要在每天的語文課中安排10分鐘的寫字時間,在教師指導下隨堂寫字,做到天天練習。
鄭州市教育局特別強調,中小學書法教育不舉行專門的考試,不開展書法等級考試,但提倡在各學科考試中設置卷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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