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公布《省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評選待遇及管理有關問題》,自批準之日起,省、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將分別享受每人每月300元、200元的津貼。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20名左右。
被批準為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自批準之日次月起,比照中小學特級教師待遇標準,每人每月發放河南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津貼300元。被批準為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自批準之日次月起,比照中小學特級教師待遇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鄭州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津貼200元。
對省、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在崗期間實行動態管理,5年為一個周期進行考核。周期屆滿時,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由河南省有關部門考核;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組織人員對其進行綜合考核。經考核合格者,保留其專家名稱和待遇;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專家名稱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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