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等部門曾聯合下文,要求各普通高校不得組織各種形式的學生假期外出打工活動。在一些地方,這種要求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與落實。近日,一名學生家長反映說,鄭州科技學院(原名鄭州中原職業大學)今年暑期違規組織學生到工廠打工,其兒子打工期間遭意外傷害死亡,校方竟然拒絕做出賠償。
這名學生家長反映說:2011年9月初,他的兒子李X超進入鄭州科技學院土建系就讀。2012年6月24日,剛上完大一的李X超和其他同學一起,在四名老師的帶領下來到江蘇省蘇州市瑞儀光電有限公司預崗實習,并被統一安排食宿。“土建系不到建設部門實習,卻到電子公司,無論如何是解釋不通的。”這位家長提出了質疑。
據這位家長介紹,“8月份,該廠工人崔X輝與他人打架被開除趕出宿舍。由于床位緊張,帶隊的陳文東老師便把李X超安排到了原崔X輝的床位上。8月3日凌晨5時許,熟睡中的李X超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崔X輝用木墩猛擊頭部和胸部,后經吳江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多部門協商,瑞儀光電有限公司除為李X超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外,另外賠償10萬元。崔X輝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也賠償了6萬元。當吳江市勞動部門要求鄭州科技學院賠償時,該學校的負責人既不賠償,還推卸責任。從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兩個的月,學校一個電話也沒有打,一句安慰的話也沒有。一個月前我們來到鄭州科技學院討說法,學院某領導盛氣凌人地說李X超死亡與學院無關。”
針對學生家長反映的問題,記者與鄭州科技學院取得了聯系。該院校長辦公室的宋主任解釋說,事情發生后,該院專門派三名老師到蘇州協助處理善后事宜。李X超的家屬事后已經從廠方及保險公司那里拿到了46萬多元的補償款。如果不是學校從中積極協調,根本拿不了這么多。回到鄭州后,其家長又開始到學校鬧,張嘴就要幾十萬,這簡直就是訛詐。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今年暑假前,河南省教育廳、公安廳、人社廳及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4部門曾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普通高等學校不得組織各種形式的學生假期外出打工活動,嚴格禁止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單位和個人進校舉辦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而鄭州科技學院2011年6月21日下發的《關于做好暑假期間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組織學生暑期外出打工;學校各系(部)、各部門及教職工、學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學生參加外出打工活動;禁止校外任何組織及個人到我校組織學生外出打工,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和系部要加強監管,堅決制止。
既然知道暑期組織學生到工廠打工是違規的,為什么還要明知故犯?宋主任解釋說,學校組織學生暑期打工,是自愿原則,并且和學生簽的有協議。至于有關部門的規定,宋主任說政策和現實是兩回事,其手頭就有鼓勵學校組織學生暑期打工的文件。但截至記者發稿,院方并沒有提供出上述文件。
鄭州科技學院(原名鄭州中原職業大學),2008年被教育部批準實施普通本科教育。
(原標題:高校違規組織學生暑期打工 發生死亡事故拒擔責)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