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封鼓樓區法院獲悉,由鼓樓區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路軒、劉博、何華崗、蔡斌等4人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一審有果,4名被告人分別被鼓樓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七個月、拘役五個月、四個月。
經該院依法審查查明,在2012年1月7日、8日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中,被告人路軒、劉博、何華崗、蔡斌通過互聯網向網名“美好人生”、“誠信助考”的人購買正在考試的政治、英語(一)(二)、MBA綜合、西醫綜合四門科目的答案,并由路軒組織通過無線電設備向全市五中、七中、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五中、開封高中、金明中學等七個考場內的考生發送考試答案,以此牟利。經開封市國家保密局證明研究生考試屬于絕密級國家秘密。
該案系鼓樓區院受理并公訴的首例以大學生為犯罪主體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四名被告人中有兩名研究生,一名本科生。鼓樓區院在受理該案件后,考慮到該案屬新型犯罪,且犯罪主體具有一定特殊性,將其列為重點案件,要求承辦人在把好案件質量關的同時提高辦案效率。承辦人經認真審查有關材料和證據,認為路軒等4人以收買的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違反了我國的保密法規,嚴重擾亂了考試秩序,破壞了國家級考試的公平、公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路軒等4人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提起公訴,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