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陽縣實驗高中違規補課、亂收費一事,經中新網報道后,引起了該縣教育局高度重視。記者今日從原陽縣教育局獲悉,實驗高中違規補課行為已經被叫停,并責令實驗高中于8月12日前將已收取的補課費,逐人造冊全部退還給學生,并給予該校副校長張春雷行政警告處分。
近日,河南原陽縣實驗中學的學生反映,稱他們學校正在違規集體補課,并收取了每名學生200元補課費,而且沒有任何收據。不僅如此,上學期期末時學校還收取了每名學生500元考試費、試卷費和資料費。8月9日,中新網以《河南原陽一高中違規補課亂收費教育局稱將制止》為題,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報道刊發后,引起了原陽縣教育局高度重視。8月10日,原陽縣教育局發來處理意見的函件,通報了調查情況。函件稱:“8月8日,中新網記者對我縣實驗高中違規補課問題進行了采訪。事情發生后,縣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監察室組織人員深入實驗高中進行調查。經調查:參加補課的學生主要涉及高三年級應屆班12班760名學生,每生收取補課費200元,復讀班6個班110名學生(未收費)。”
據介紹,原陽縣實驗高中高三年級違反組織有償補課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中關于“不占用學生法定休息時間加班加點或集體補課”的規定。作為該校主管高三年級的副校長張春雷應負主要責任,實驗高中校長肖劉文應負領導責任。
函件還通報了對原陽縣實驗高中的處理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經原陽縣教育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責成實驗高中立即停止所有補課活動(現已停止補課);責令實驗高中于8月12日前將已收取的補課費,逐人造冊全部退還給學生;給予實驗高中副校長張春雷行政警告處分;責成實驗高中校長肖劉文同志寫出深刻的書名檢查。
但函件始終未提學校收取每名學生500元考試費、試卷費和資料費處理情況。該縣教育局監察室劉軍主任稱,這500元的費用也屬于違規,他們會通知學校進行整改。
一些學生家長表示,既然違規,就應該退還這500元的費用,他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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