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擬立法取消重點中小學
不得責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 不得以學生考試成績考評老師
28日,河南省政府法制辦公布《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從發布日起至6月15日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提出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
意見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應當均衡配置校內教育資源,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未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實驗班。
意見稿內容還包括,學校無權開除學生,學校不能以考試成績考核老師。意見稿明確,學校應當執行學籍管理制度,不得拒絕本學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責令學生留級、停學、退學或者開除學生。同時,意見稿指出,學校不得單純以學科考試成績評價或者考核教師,不得按升學率高低對教師進行排名和獎懲。
營養餐計劃成為意見稿里另一個受關注的熱點。河南省提出,有關省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將營養改善補助資金足額用于為學生提供等值優質食品。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