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12日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為健全完善高校發展融資機制,減輕債務負擔,化解債務風險,該省出臺政策:在2012年前,努力將截至2009年底的高校銀行貸款余額減少三分之二,大幅降低債務風險。
河南省要求,將高校銀行貸款規模降至合理區間,并逐步建立高校基本辦學條件投入保障機制和科學發展融資機制。據悉,該省化解債務資金籌措實行高校自籌和財政支持相結合的辦法。高校自籌資金主要包括土地置換收益、統籌事業收入等,財政獎補資金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省轄市財政安排的化解債務專項資金。
為引導和鼓勵省轄市支持所屬高校減輕債務,2011年、2012年在中央財政按照當年省財政預算安排償還銀行貸款本金獎勵比例基礎上,省財政再獎勵5個百分點。化解債務工作將按照鎖定債務基數、制定化解債務方案、簽訂化解債務責任書、償還銀行貸款本金、考核清算等程序進行。教育部門將同其他高校主管部門指導和協調各高校,根據鎖定的債務基數和債務風險及財務狀況,按照“因校制宜、一校一策”原則,確定化解債務目標,明確年度化解債務任務。河南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于次年2月底前對高校上年化解債務情況進行考核并清算獎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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