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全文公布,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嚴禁幼兒園“小學化”、幼兒園工作人員需“持證上崗”、不得擅自為幼兒群體性服藥……家有幼童的讀者們不妨上網仔細看一下。
該條例對我省學前教育和幼兒園建設有關規定進行了完善,要求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在幼兒園教學中,條例規定“防止和糾正小學化傾向”。幼兒園應當為教師配備必要的教學用書,但不得為幼兒配備教材、教輔材料,也不得要求家長購買幼兒教材、教輔材料。在正常開園時間內,幼兒園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特色班、興趣班、實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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