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辦學校先進單位
新政
在民校就讀
也可享受義教經費保障改革政策
通知明確提出,凡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其在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取得學籍的學生,均應比照接受政府委托學校的學生與所在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同等享受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
此次新政最大的一個變化就是擴大了享受相關政策的學生范圍,從少數學生擴展到所有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新規強調,“各地不得以未接受政府委托為由,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排除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范圍之外。”
方式
直接打卡發給學生
或補助到校等額核減學費
簡單來說,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主要就是“兩免一補”政策,即“免雜費、免書本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安徽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根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讀在籍學生人數和當年本地農村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標準、城市義務教育免學雜費補助標準,對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給予學雜費減免。各地學雜費減免可結合當地實際,采取直接打卡發放給學生或補助到校后等額核減學費等方式進行,確保這筆資金最終補助到學生。對符合資助條件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也要按照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一樣的補助標準補助生活費。
監督
防止民校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學生在民校上學的經濟負擔減輕了,會不會有民校借機提高其他方面的收費?對此安徽省教育廳要求,堅決杜絕減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后提高其他收費標準、變相抵消此項惠民政策效果的現象發生。對擅自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此外還將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減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的監管,對符合辦學條件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數進行認真核查,嚴禁虛報冒領,嚴禁任何形式的克扣、截留、挪用。
合肥
民校學生已免課本作業本費
據悉,《合肥市2014年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辦法》在今年3月7日已經印發,早于安徽省教育廳出臺這一新規,合肥市教育局相關人員表示,安徽省的新規出臺后,合肥市將會根據這一要求,并結合合肥市的實際,來制定相應的政策。此前,合肥制定了《免除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書本費實施辦法》,指出包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內,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在校學生,均免收課本費、作業本費。
安徽省里新政的實施時間是“從2014年開始執行”,也就是從春季學期就開始生效。按照新政,學生們已繳納的部分費用,應該可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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