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公布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26條意見。其中明確提出,今后招聘中小學教師必須經過全省統考,而且實施“無校籍管理”,歸縣區級教育部門統管;教師也不再是個“鐵飯碗”,每5年就需要進行重新注冊。
A 改革教師不再“屬于”學校
我省將推行中小學教師“無校籍管理”,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內統籌管理,由學校根據需要按期聘用,動態調整,合理流動,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按照與小學教師職務結構比例相當的原則確定幼兒園高、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在職教集團“集團化”辦學中,鼓勵和支持集團內行業、企業及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和職業院校師資互聘互用,資源共享。
B 資格教師資格考試,定期注冊
今后,教師不再是“鐵飯碗”,我省將采取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實施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其中,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采取“國標、省考”;實行五年一周期注冊,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完善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標準,增加生產實踐工作經歷和職業能力要求,將“雙師型”教師素質基本要求納入教師資格認定和評價體系。
C 招聘招聘中小學教師全省統考
在招聘教師方面,我省將采取和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省考、縣管、校用”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采取公開招聘和從中小學調劑相結合的方式,拓寬學前教育師資補充渠道。
根據實際,對中等職業學校新任教師可實行市級統一招聘,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建立引進人才“綠色通道”,職業院校可從企業引進緊缺專業的高水平技術技能型人才,經學校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聘用。
D 職稱評高級職稱要有1年支教經歷
教師職務(職稱)制度改革中,我省將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制度,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
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要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城鎮薄弱學校任教經歷。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每兩年到企業實踐累計不少于兩個月,作為職務(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
E 校長任職滿兩屆就要換學校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將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選拔任用并歸口管理。推行中小學校長競爭上崗、公開招聘。
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中小學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原則上應予交流。我省還將探索校長職級制改革,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支持鼓勵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辦學風格。
F 待遇績效工資拉開分配差距
對教師“約束”了那么多條,對教師的“保障”也不少,省政府承諾將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將合理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的教師特別是村小和教學點教師,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額,增量部分用于發放其生活補貼;并確保特殊教育教師基本工資提高10%和特教津貼按基本工資15%發放。
G 保障享受與公務員同等醫保待遇
在社保方面,我省將推進教師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規定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享受與當地公務員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在培訓、職務(職稱)評審、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權利。民辦學校應依法聘用教師,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時兌現教師工資待遇,按規定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鼓勵民辦學校為教師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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