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飯館吃飯時為搶占一個座位,同為安徽滁州市來安縣某中學高三學生的黃某和易某某結怨,不料兩天后竟引發一場混戰,導致一名高中生死亡。近日,來安法院依法對涉案的7名高中生作出判決。
去年10月15日下午放學后,來安某學校高三應屆班學生黃某和同學在校門口一家飯館吃飯時,與同校高三復讀班學生易某某因搶占一個座位發生口角。17日晚上第一節晚自習下課后,黃某帶著楊某某等同學來到易某某的班級,將易某某帶至教學樓后的停車場。易某某見勢不妙,當即向黃某等人表示道歉。不料,易某某的同班同學孫某某、申某某等人趕到現場,雙方再次發生口角,繼而廝打起來,最終因上課鈴響分開,便約好下課后“決斗”。
晚上10時30分左右,下晚自習后,雙方共召集30余人,持砍刀等工具在來安街頭斗毆。斗毆過程中,黃某、江某某等人誤以為另一個中學的高三學生張某是要打的人,立即對張某實施圍毆,當張某被圍毆時,有人喊打錯人了。然而,無故被打的張某十分惱火,撿起一把掉在地上的彈簧刀對著江某某捅了一刀后就跑。江某某左腹部被捅一刀后大量出血,被送往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近日,滁州市來安法院一審判決捅人致死的張某有期徒刑10年。另外,聚眾斗毆的黃某、楊某某等6人也受到了相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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