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8日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為簡化辦事程序,方便辦事單位和群眾,我省調整部分教育行政審批方式:“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和“我省中小學教材編寫的核準與審定”審批被直接取消;另有5項審批權下放至設區的市教育主管部門,3項改變管理方式,2項暫時凍結。
根據調整,聘任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校(院)長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主要行政負責人的核準;公、民辦高職高專院校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章程修改的核準;除高等學歷教育以外的其他民辦學校以捐贈者的姓名或者名稱作為學校校名的審批;師范類、衛生類普通中專學校以及省直部門直屬普通中專學校的設立、變更和撤銷的審批;利用互聯網從事教育信息服務的網站和非學歷教育網校的審批等5項工作被下放到市教育主管部門。
高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單位以及新增授予專業的審批;普通高校學生轉學的確認等3項工作不再作為行政審批事項,改由教育廳分管處室直接辦理。
港澳臺地區教育機構與內地教育機構合作舉辦辦學機構的相關事項的審批;高等學校、中小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外國學生資格的審批等2項工作暫時凍結辦理,確需重新實施的,由申報單位經省教育廳外事處報省政府批準后予以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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