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人日,合肥市教育局與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簽訂了《合肥市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課業負擔監督管理責任書》。今后學生的負擔有沒有減輕,縣、區教育局局長們直接負有監督責任。
根據規定,學校可實施小學一年級學生彈性到校,上午第一節課可與其他年級第二節課同時開始。不組織走讀生集體上晚自習,寄宿制學校學生晚自習結束時間不晚于21點。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和初中按省教育廳規定控制總量。小學一年級不使用教輔資料,其他年級和初中每學期每學科教輔資料不超過1套。控制考試次數與難度。小學一、二年級只進行期末考查,小學其他年級每學期可進行一次期末文化課考試,初中每學期文化課考試不超過兩次。推行日常考試成績無分數評價。
學校要確保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和充足的藝術、科技、社會實踐等活動時間,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目在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學生違規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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