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宣布,截至2012年12月20日,該省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共查出價格違法案件82起,已實施經濟制裁538.03萬元,其中退還436.74萬元,沒收78.19萬元,罰款23.1萬元。
2012年,安徽省教育廳與各市教育局、各高校、直屬中專學校分別簽署《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書》,全面貫徹實施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制。檢查結果表明,經過專項檢查和治理,教育收費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家長、學生的不合理負擔進一步減輕。
但是,教育亂收費問題在一定范圍和部分學校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中小學收費方面,如強制或變相強制統一征訂教輔材料;違反高中“三限”政策規定,超范圍收取擇校費;公辦高中招收復讀生并收費;自立項目收取補課費、試卷費;擴大范圍收取住宿費;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跨學期收取擇校費等違規收費行為。高等院校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問題,如提高標準收取學生超額度電費,代購公寓用品未與學生據實結算、獲得的“回扣”未退還給學生等。此外,幼兒園(所)存在代收伙食費未及時結算、民辦幼兒園未到物價部門備案擅自收費等違規行為。
安徽省有關部門表示,《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書》的簽署工作還將繼續堅持一年一簽,設定期限內,主要負責人因人事變動調整的,由繼任者繼續履行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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