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馬鞍山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議在該市教育局召開,根據安徽省實施方案,此次改革將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并首次設置正高職稱,民辦中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也可參照同樣標準參加職稱評審。
據悉,此次改革將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中小學教師等級設置將分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改革后原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依據省制定的人員過渡辦法,現有在崗教師,按照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與統一后的職稱對應關系,以及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統一后的職稱體系,對于改革前已取得原中小學專業技術資格但未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已取得的資格依然有效,按現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及崗位等級進行過渡。
馬鞍山市和亳州市、淮南市為我省首批試點市,具體實施范圍包括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市、縣(市、區)教研室、電教館和校外教育機構。改革辦法更加注重教學業績和實踐經歷,并向農村學校和基層一線教師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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