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記者從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人社部、、教育部日前批準《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這標志著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式拉開序幕。
據了解,亳州市、淮南市和馬鞍山市將作為安徽省首批試點市,具體實施范圍包括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市、縣(市、區)教研室、電教館和校外教育機構。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也可參照同樣標準參加職稱評審。
此次改革試點重點圍繞拓展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辦法,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
改革主要內容包括將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職稱等級上,改變了原來中學教師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幼兒園)教師最高等級為中級的規定,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級、員級相對應。
此次改革修訂完善了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新標準更加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和教育一線實踐經歷,向農村學校和基層一線教師傾斜,改變了原來職稱評價過分強調論文和學歷的傾向。同時對教師評價機制將進一步創新,突出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水平和能力評價,探索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實現形式,采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業務測試、量化賦分、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以達到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
根據安徽省出臺的實施方案,今年10月到明年1月為改革試點的組織實施階段,我省將在試點地區陸續開展核定崗位、人員過渡、考核推薦、組織評審和學校聘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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