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8日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近日教育廳針對民辦高校和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發出通知,要求規范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民辦高校和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載明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學校性質、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培養目標、招生專業和人數、招生類型、學歷層次、學習年限、學習形式、招生辦法、收費項目和標準、國家資助政策、退費辦法、證書類別和頒發辦法等事項。
針對當前民辦教育機構多以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為招生宣傳的“賣點”,教育廳特別強調,各教育機構申請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涉及國際合作交流事項的,應提交相關合作協議復印件;申請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涉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以及外國留學生工作的,應提交教育部或省教育廳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聘請外籍教師的需提交省外國專家局批件復印件;申請備案的簡章或廣告中涉及到與其他學校進行合作辦學的,或開展現代遠程學歷教育的,應提交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復印件;申請備案的簡章或廣告中涉及到的獲獎項目,需提交相關的獲獎文件或獲獎證書復印件;聘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外單位教師的,需提交聘書或學校聘用文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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