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了解到,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3月27日,安徽省教育、物價、審計部門聯合制定實施方案,通過12條措施綜合治理義務教育擇校亂收費。
據了解,方案從加強招生組織領導、明確學區并及時調整學區招生范圍等12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除了加強監督和管理等措施之外,更引人注目的是新措施中要求各學校招生結束后,要把招生結果包括學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長姓名、戶籍等信息在網絡媒體和學校公示欄及時公告,同時將擇校生信息單列。
新措施中還包括學校一律不得突破省規定的班額錄取新生;平等對待流動人口子女就學,不準以任何借口收取費用;對確認有與招生、擇校掛鉤的教育捐贈,一律責令清退,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學校按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須嚴格遵循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從嚴控制和非營利原則,不得在服務性收費中加收其他任何費用等等。
方案還指出,要將與擇校相聯系的亂收費作為治理重點,制止通過辦升學培訓班、跨學區招生、組織招生考試、招收特長生、與升學掛鉤的捐資助學、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等亂收費行為。加強管理監督,加大查處力度,對擇校亂收費實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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