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報名時,有的考生冒用他人身份證報名,希望通過這種惡意注冊報名來“刷人數”,造成某一職位報名者人滿為患的假象,達到嚇退部分對手的目的。
記者3月29日從省人社廳獲悉,今年我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就出現了一例“刷人數”違紀行為。據了解,我省自2010年正式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以來,惡意注冊報名的考生被禁考5年,這在我省尚屬首例。
3月29日,記者從省公務員局了解到,這起“刷人數”行為,是今年我省公務員考試報名中發現的首例。如何發現的?省公務員局有關人士坦言:“是經過公安部門查證的,為了怕以后有報考者,避開相關部門監管來違紀,如何發現的不便詳細透露。”
針對這起惡意“刷人數”行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辦公室2011年3月25日發出“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的公告”。
公告顯示:在安徽省2011年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池州籍的考生孫某某(報考序號G09156013130051000041908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侵犯了部分考生的報考權益,干擾了報名秩序。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五條的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特此公告。
記者查看“省考”報名網站(省人事考試網)我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時,看見《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五條的規定: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據了解,為增強考錄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考錄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并加大考錄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
對違反考錄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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