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情況說明
一、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預報名請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報名時間:2011年2月25日-3月12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請各縣市區衛生局、學校、有關醫療機構在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接受所轄考生報名材料和資格審查工作,并于2011年3月7-14日集中將考生的申報材料及報名匯總表(1式2份)報市衛生局辦公室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現場集中資格審查。各地、各單位要嚴格執行規定的報送時間,逾期不予辦理。
三、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仍采取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四、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暫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中規定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執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有關說明
1.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理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
2.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3. 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 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本人畢業證書;
(四)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護士條例.doc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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