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校舍 領導要“留名”
安徽省出臺相關辦法,校舍出現質量問題將追責
今后,安徽省新建和改造的中小學校舍都將設置一個永久性標牌,一旦校舍在地震等災害中倒塌,將可以從校舍墻上的標牌中找出項目施工縣(區)長、教育局長和校長的名字,追究其責任。日前,《安徽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正式出臺。
2010年,安徽省已將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納入民生工程實施范圍。按照該《辦法》,納入民生工程實施的校舍項目,經過三年的重建和加固,要確保本地區中小學重點設防類校舍達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壞”的目標。
重建或遷建項目必須堅持科學審慎的原則妥當選址,加固重建項目勘察、設計單位必須依法采取招標的方式確定。主管部門應當確定專人負責監督檢查工作,及時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進行整改,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工程驗收可吸收當地媒體、學生及家長代表參加,努力建設“陽光工程”。
值得關注的是,該辦法還首次明確規定:項目竣工時,均應當在單體建筑醒目位置設置永久性標牌,統一注明“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字樣、竣工時間,項目縣(區)長、教育局局長、項目學校校長姓名,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建筑面積,資金來源及額度等內容。
同時,實行質量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工程項目終身責任追究制,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及其他重大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另據了解,截至3月底,安徽省投入校舍安全工程資金53.7億元,其中,中央專項資金5億元,省級統籌10.4億元,開行貸款首批10億元,市縣自籌15.8億元,社會捐贈、學校自籌等其他渠道籌集資金12.5億元。
短評
樹牌于墻上,更要立碑于心中
孩子的事總是最讓人牽掛。汶川地震給我們的一大警醒就是,一定要把學校建成最安全的地方。
“樹牌留名”,將校舍安全責任人銘刻墻上,警示其應時刻不忘自己的責任、讓公眾來監督,這顯示出了有關部門的姿態和決心,值得稱贊。但校園安全事務繁多,責任重大,我們也不能只寄希望于立上幾個牌子、刻上幾個名字來保障。只有各級政府和部門能切實擔當起責任,讓校舍安全工程實施過程更透明、更陽光,讓監督更公開、更有保障,讓問責更有力、措施更得力,才能使校舍安全問題更好地得到解決,也才能使校舍安全的“碑”真正立起來。
同時,樹牌于墻上,更要立碑于心中。公眾更期盼的是,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能以更高的要求、更強的責任心,立“校舍安全”這塊碑于心中,真正發自內心地把實事做好、好事做實。這樣,一次自然災害之后,這些“責任碑”也必定能換來老百姓的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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