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優秀學生不再加分投檔和免試保送
記者從安徽省公布的2010年高招方案中獲悉,和往年相比,2010年高考加分政策做出細微調整,省級優秀學生特殊權利被削減,將不再享有高考加分投檔政策,并且不再享有免試保送高校資格。
根據規定,在高中階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獲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的考生;獲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也可在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此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總分加10分投檔;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增加20分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認可和錄取:少數民族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應屆畢業生,在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要求的考生。
此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款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加分。加分考生資料檔案必須具備原始證書和原始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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