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規定新建住宅區與學校需同步交付使用
據悉,針對部分新建小區應建未建教育配套設施、規劃預留的中小學及幼兒園建設用地被占用等現象,從7月起,揚州市正式實施市區新建居住區教育設施配套實施意見,明確規定中小學及幼兒園布點不得擅自更改,新建住宅區與配套學校同步交付使用。
近年來,揚州市區加大了中小學及幼兒園配套建設的力度,但由于缺乏具體的規范性規定,教育配套設施偏緊的問題日益突出。為破解難題,該市教育局與規劃局等部門編制、修訂中小學及幼兒園布點規劃,預留中小學及幼兒園規劃控制用地,并用兩年時間研究出臺《揚州市區新建居住區教育設施配套實施意見》。
揚州市教育局規劃處處長房磊表示,這一政策的出臺,將加快中小學及幼兒園規范配套建設機制的建立,今年揚州市就將新建6所幼兒園。新規還明確,該市規劃局根據有關規定確定配套教育設施的用地位置及規模,規劃預留的中小學及幼兒園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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