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22名考生可享高考照顧 多為少數民族考生
省教育考試院對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準予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至5月18日。在此次公示名單中,我市有110名考生可享受照顧加分,12人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共122人。教育部門表示,對公示對象如有異議,請與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處直接聯系。公示時間為4日至18日。
據了解,這122名考生是經個人申請,考生所在學校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等有關部門接受審核的。審核通過的名單,經此次公示無異議后方為有效。
今年全省共有2137名考生享受照顧加分,132名考生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我市享受照顧加分的110名考生中,共有109名少數民族考生,只有1名華僑子女考生。
根據今年高考照顧政策規定,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報經省招委會批準,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少數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報考民族院校的,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報考其他院校的,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等,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據介紹,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教育部門還特別強調,今年外語選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的第一專業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從2015年起,該項照顧政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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