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跨區就讀生小升初18日登記 且看專家解答
南京市跨區就讀生小升初登記18日開始。針對很多家長關心的小升初熱點問題,特邀南京市教育部門小升初專家一一予以解答。
1、問:跨區就讀生是指什么?
答:跨區就讀生是指具有南京市戶籍,而未在戶籍及產權所在區縣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問:跨校就讀的學生是否還要到區縣教育局登記?
答:如果是在同一個區(以新的區劃為準)的非施教區學校就讀的學生,各區小學已將學生名冊登記上報到區教育局,故不必再登記。
3、問:跨區就讀生登記的時間及須攜帶的材料?
答:畢業生父母應于4月18日、19日(周五、周六)攜戶口本、產權證和《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通知單》等材料,到所屬的區縣教育局指定的地點辦理登記手續。此通知單由學生所就讀的小學發放,表上有小學給學生所寫的評語及回區報名的相關要求,并需加蓋小學公章。如是在外省市就讀的小學畢業生,也應由就讀的小學出具學籍證明,證明中應包含小學給學生所寫的評語,并需加蓋小學公章。
4、問:報名與登記兩者什么關系?
答:登記是指各區縣教育局先對跨區就讀的學生及父母的產權證與戶口本進行核定,看該生是否符合南京市學籍管理規定的條件。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填寫正式表格。報名是指各區縣教育局對全體學生的戶籍與產權證核定登記后,在6月6日、7日(周五、周六)組織學生填寫初中招生報名表,屆時須帶一張1寸照片,同時可選報電腦派位志愿。
5、問:是否僅憑戶口本就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報名?
答:根據南京市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學生報名時應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戶口本,學生戶口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的產權證相一致。所謂“全家”指學生和父母戶口同簿,缺一不可。“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該生父母的(而不是共有權證),“實際常住”是指非空掛,確實居住于產權證所在處。
6、問:家長有兩套以上住房(都有產權證)的學生,報名時如何確定升入哪所初中?
答:各區縣教育局都將按小學畢業生生源分布密度、公辦初中的招生計劃數和實際分布等情況劃分相應的義務教育施教區,凡在施教區范圍內符合升入公辦初中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都可直接升入初中就讀。凡有兩套以上住房的,應以父母與學生三人戶口在一起、且實際居住在有戶口、有產權證(持有者為學生父母)的那套住房為準,該房屬于哪個公辦初中施教區,就可升入該所公辦初中就讀。
7、問:怎樣理解就近入學?
答:各區縣教育局根據本區域內初中布局和生源情況,本著統籌兼顧相對就近的原則,確保區域內每個小學畢業生都有義務教育的公辦學位。
8、問:學生持老人產權證能否報名?
答:老人是指學生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產權證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方可以報名:一是學生的父母雙方都未購房或未分配住房,確實沒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及孩子出生后的戶口一直都與老人在同一戶籍上,且從未遷動過;三是父母、孩子與老人實際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學生出生后戶口在老人處從未遷動過,也應回到學生父母產權證所在的施教區入學。
9、問:畢業生戶口單立可以報名嗎?
答:畢業生戶口單立,其父母必須是不在南京地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戶口應與實際居住地相一致,且從未遷動過的情況下方可以報名,其它情況不可以。
10、問:學生隨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區,而另一方戶口在外區是否符合報名條件?
答:屬于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學生符合報名條件:學生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區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出國定居;父母離異,孩子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產權證)在施教區實際常住的。
11、問:學生戶口與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處行嗎?
答:學生戶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學生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區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或父母在外地工作,要有相關證明或材料方可報名。如果父母是在南京地區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學生戶口應隨父母在一起。
12、問:以孩子名字購買一套住房,符合報名條件嗎?
答:凡以孩子名字購買的住房,其產權證要與戶口相一致,但父母必須是南京市以外的戶籍,孩子方才符合報名條件。
13、問:戶口審定后,我想再遷動到別的地方,怎么升學?
答:每年4月份各區縣都將畢業生戶口與父母的戶口及產權證進行審查認定,認定后再有戶口遷動的,由各區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學生入學。
14、問:我的孩子在外區借讀應在哪里參加畢業考試?
答:孩子在哪所小學讀書,就在該所小學參加畢業考試,由學生所在的小學發畢業證書。
15、問:父母有自己住房,但對學區內的初中不滿意,能否將孩子的戶口遷入老人處就近入學?
答:學生的戶口應與父母的戶口在一起,并居住在父母自己的產權房內,報名要持父母的產權證及戶口本,上述情況不能在老人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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