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到3月,對12歲的女孩婷婷(化名)來說,如同一場噩夢。她在南京鼓樓區人人教育培訓機構接受課程輔導期間,遭受了輔導老師宋某連續三個星期的性騷擾。昨日,金陵晚報記者從南京五老村派出所了解到,宋某因猥褻被判處行政拘留十五天。
12歲少女
遭遇性騷擾
“老婆給我打電話說,女兒遭到性騷擾了,我的心都被揪起來了。”婷婷的父親聲音顫抖著,他和妻子對記者講述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去年9月中旬,女兒參加了南京人人教育培訓機構一對一的課程輔導,每周六去上課。今年年初,這個學期的輔導剛剛開始。在女兒參加的語文輔導班培訓上,一名50歲左右姓宋的老師對她進行一對一輔導。
婷婷的母親說,女兒的噩夢從2月23日那天開始,宋某突然摸她的手不松,婷婷當時很害怕,不敢反抗,硬著頭皮繼續上課。沒想到,3月1日,婷婷再次去上課時,宋某開始摸她腿,還一直摸著不松手。自己的女兒強忍著,完全沒有心情上課。宋某愈發猖狂,在3月8日這天,居然摸女兒的下體并朝里摸。婷婷感覺實在無法忍受了,趁下課休息時,跑回了家。
3月8日當晚10點40分,被折磨多日的婷婷給遠在上海的母親打通了電話,向母親哭訴了自己的遭遇。
事發后
輔導老師“人間蒸發”
聽女兒說完遭遇后,婷婷的父母怒不可遏,立即找到了人人教育,但是當人人教育的負責人嘗試聯系這名宋姓老師時,卻發現他的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已經無法聯系上。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人人教育在聘用這名老師時,此人的基本資料并沒有存檔。一名姓陳的負責人表示,當時入職登記時,宋某填寫了應聘表和簡歷,但是由于當天打印機出了故障,身份等證件沒有存檔。“我們很吃驚,怎么也沒想到,一名特級教師,獲得過很多榮譽證書,還出版過作文書籍,居然會做出這種事情。”
婷婷的父親向記者透露,事發后,人人教育曾經打通過宋某的電話,準備以請家教的名義引蛇出洞。當宋某在電話里得知有人慕名而來,準備請他做家教時,一開始答應了下來,稱自己稍后回電話,但第二次再通話時,宋某突然說自己太忙,過不去了。之后,就再也聯系不上了。
警方介入
涉事老師落網
因為學校無法幫助找到那位宋姓老師,婷婷的父母焦急萬分,向警方報了案。經過四天的調查,警方最終找到了這個向未成年少女伸出咸豬手的輔導老師宋某,宋某對于自己的違法行為也供認不諱。南京五老村派出所的民警龔勛告訴記者,接到報警以后,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刻組織警力,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最終,抓獲了猥褻少女的宋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宋某猥褻未滿十四周歲未成年,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警方表示,現在很多教育培訓機構都存在師資審核不規范的情況。與學校不同,教育部門對于商業領域教育機構的師資審核,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保護孩子更需要教育機構的自律。“我們建議,教育機構在進行用工的時候,要對用工人員進行嚴格的身份審核和登記,平時多加強法制方面的宣傳教育,增強培訓人員的法制觀念。”龔勛對記者說。
乖巧女孩
心理留下陰影
“現在女兒經常夜里驚醒,說那個老師死死盯著自己……”婷婷的母親說起女兒最近的狀態,不禁失聲痛哭。她告訴記者,婷婷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孩子。事情發生以后,不僅不想上學,不肯去醫院,整個人也變了很多。一個原本開朗陽光的豆蔻年華的女孩,現在整天把自己關在屋子里,不愿意和任何人交流。
“女兒現在對什么都很排斥很煩,一看到什么都害怕,飯也不想吃。”她說,自己的女兒平時最喜歡喝酸奶,每天早晨都要喝一杯酸奶。可是現在,女兒一點都不想喝,不停地說心里很煩。“我一聽心里真的很難過,孩子最喜歡的東西,現在都不喜歡了,她還這么小,以后該怎么辦?”母親說著,泣不成聲。
而改變的不僅僅是孩子,還有這個家庭。婷婷的父親對記者說:“現在不僅孩子害怕,我們做父母的,都感覺沒有資格做父母。”他表示,希望其他的家長看到金陵晚報的報道后多加小心,避免讓自己孩子遭受毒害。
律師觀點
猥褻兒童視情節追責
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的龍芳律師介紹,本案中,宋某的行為是猥褻的性質。關于的猥褻的處罰,我國分為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兩種。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本案中,公安機關對宋某處罰的是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民通若干意見的解釋》第160條規定:“在幼兒園、學校生活、學習,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受到傷害或者給他人造成損害,單位有過錯的,可以責令這些單位適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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