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5年起,我國開始對全國青少年進行體質健康調查。體質監測數據表明,盡管青少年的營養和發育水平不斷提高,但青少年學生的部分體能素質指標近20多年來卻持續下降;超肥胖學生的比例迅速增加,城市中超重與肥胖的男生已接近1/4;中學生的視力不良率已經超過了2/3,大學生的視力不良率高達83%。“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如今中國青少年身體素質羸弱,不能不說是件憂國憂民的大事。
隨著國家對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問題的重視,有關部門也出臺了一些政策促進青少年進行體育鍛煉,提高學校、家長對體育的重視程度,從而提高孩子的身體素質。從2010年開始,北京市初中學生畢業體育考試分數從30分增加到了40分,考核的標準也做了一定的調整。可以說,這樣的改革和調整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到了實操層面,其結果卻大打折扣。一場名為“畢業考試”的體育中考,考核的已不再是考生的實力,其公平性、合理性、嚴謹性值得有關部門仔細推敲。
到底是中考還是會考?會考與中考的區別在于,會考是以過關為考試目的,只要學生在考試中能夠達到一定的標準,即為考試合格,是一種資格考試;而中考則是通過考試區分學生優劣的一種評價方式,成績好、水平高的學生會在考試中得到高分,而成績差、水平低的學生也將會在考試中得到相對低的分數。
在任何一個以分數評定學生高低的學科考試中,必然要做到的就是對所有學生公平。評價標準高,對中等和優秀的學生有利;評價標準低,則對中等和中等以下的學生有利。只有考試難易程度合理,才能讓學生的成績分布在優、良、中、差幾個檔次上,從而區分開學生的優劣。
如今的體育中考,半數以上的學生可以拿到40分的滿分,八成學生能拿到37分以上的高分,根本不會出現不及格的情況。這樣的一個成績分布,很難評價出學生的真實水平。這樣的評價標準,對體育好的學生非常不公平。其他學科好的學生可以在中考中獲得更高的分數而為自己總分向上拉分,但是體育成績優異的同學在體育中考中確毫無用武之地。
所以,當今體育中考制度,在“中考”與“會考”的概念上需要再好好推敲一下。如果是會考,讓所有孩子達到一個標準即可;如果是中考,并用分數評價考生,那就要拉開分數檔次,讓考試對所有學生公平。只有分數拉開了,體育優秀的學生獲利了,無論從學校、家長還是孩子的角度,才會真正對體育重視起來。
形同虛設的體育過程性評價。初中學生體育過程性評價,是體育中考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嘗試。學生從初一開始至初三上學期,每個學期都會將平時的體育課成績計入中考分數,每個學期2分,共計10分。有關部門制定這樣的規則,無非是不想將體育也搞成應試教育,并讓孩子重視平時體育課,盡可能全面發展。可是,實際操作起來,也并不理想。
自己學校的老師給自己的學生打分,同時這個分數又關乎孩子的前途命運,那么哪個學校的老師會給自己的孩子打低分呢?過程性考核的結果,就是所有學校除了及其個別的學生,幾乎所有的孩子都得到了10分的滿分。也就是說大部分體育老師不得不為學生編造假的過程性考核成績單。另外,教委所要求的考試過程中三個體育老師同時考試,一名主管領導出席,對于學校來說執行很難。學校體育老師有限,工作繁忙,老師們總不能把自己教的班級的學生停課,去幫助其他老師考試吧?據了解,在過程性考核中,有些學校為了應付上級領導的檢查,只能安排3名體育老師和一名主管領導到考試現場擺好考試的姿勢照個相片,然后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中考體育過程性考核制度的詬病不僅僅是形同虛設,更可怕的是自欺欺人。孩子們從初一參加體育考試開始,不管自己水平如何,都能得到高分,便無形中在他們心里種下了自以為是的種子,其后果只能是孩子對體育課越來越不重視。一邊是青少年持續下降、日趨羸弱的身體素質,一邊是造假后的體育考試高分滿分。各級教委、學校心照不宣地上演了一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喜劇,可現實中,孩子的體質健康問題卻成了不折不扣的悲劇。
免、緩考規則中的漏洞。北京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指導文件中規定,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現場體育考試的學生,其體育成績由兩部分合計組成:一是按現場考試成績滿分30分的60%,即18分計分,二是過程性考核成績(與正常學生計分辦法相同)。
考生因臨時傷病或女生經期等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現場體育考試者,可以申請緩考。從保護學生安全的角度來說,這樣的規則制定是合理的。但是,問題在于考試過程中各級教委考試部門并沒有做學生傷病真假鑒定的工作,更沒有出現裝病、偽造醫院假條等作弊現象的處理方案。這樣一來,就會出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眾多所謂“因傷不能參加考試”的免考學生中,多數都是大胖墩。這些孩子是即使參加考試也考不到18分,所以在考試前到醫院開個假條,申請免考就能得到一個及格的分數,加上過程性考試的10分,無論孩子身體素質有多弱,他們絕大多數都能得到整個體育中考40分中的28分,相當于100分制的考試中得到70分。
不用參加考試就能得到70%的分數,目前恐怕只有在體育學科中出現。這樣的一個事實,會讓孩子更重視體育,還是更不把體育當回事呢?并且這樣的規則,讓那些平時體育成績不錯,但是由于突發身體原因而不能參加考試的孩子心里不平衡。正如向這位家長所反應的,孩子由于身體原因不適合做某些項目,但也冒著危險參加考試,就是想得到比及格線更多些的考試分數。因傷免考可以得到及格分數的規則,最終成就的是成績很差的學生,而并沒有起到保護考前受傷孩子的作用。
一場轟轟烈烈的體育中考,到底是在考學生的真實水平?還是考學生、老師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鉆規則漏洞的能力?體育中考,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的一個科目,一定要符合中考各學科的統一規律,一定要規則嚴謹,一定要對所有學生公平,否則,將失去考試的意義,更會給青少年學生造成一些不良的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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