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將全面取消借讀,新的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均不再設置借讀”。20日,江蘇省教育廳向社會通報,從2014年起,原需要借讀的情形,將統一作為準予轉學項目,保證“籍隨人走”。
據了解,義務教育學籍規定,流動人口的適齡子女在居住地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持本人及適齡兒童、少年相應的身份證明、就業或者居住證明,向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就讀申請。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流動兒童、少年入學;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如果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當年招生區域遷移,確實需要轉學的,準予轉學。
而對于取消借讀,是否取消擇校的說法。江蘇省教育廳基礎教育教處處長馬斌表示,國家教育部要求小學就近入學,2015年初中擇校只能有5%以內。新的規定是要求“籍隨人走”,也就是學生在哪里上學,學籍就必須在所上學校中,不可以兩者分開。
江蘇省教育廳副巡視員洪流介紹,要淡化戶籍概念,將學生的考籍與戶籍相脫鉤,保證學生在學籍所在地參加考試的權利,避免學生因考試而奔波。中考實行考籍與戶籍對應,而高考將與實行數據對接,凡在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處于正常學籍狀態的應屆學生,都可以作為應屆考生報名參加高考。
洪流表示,普通高校階段進一步明確同一招生區域學校之間不得轉學、低星級學校不得向高星級學校轉學、沒有達到轉入校當年錄取分數線的本招生區域初中畢業生不得通過其他途徑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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