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物價局獲悉,根據市物價局、市教育局日前的聯合發文,鎮江市2014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現已明確。
通知明確城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收費項目包括:住宿費、伙食費、社會實踐費、校服費,其中住宿費100元/生·學期,條件較好的宿舍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伙食費按照《鎮江市中小學食堂伙食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校服費按《關于市區中小學校校服價格的通知》執行;社會實踐活動費:50元/生·學期。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可向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
包括教材(含英語錄音材料)、作業本費、社會活動實踐費在內,市直高中代辦費分別是高一400元、高二490元、高三180元;教材選用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鎮江市2014年春季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通知》(鎮教基[2014]34號)文件執行,學校不得重復征訂;校服費按鎮價費[2011]248號等文件執行;職業高中代辦費按報物價、教育部門備案后的價格執行。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住宿費、伙食費,按照省、市文件規定執行。
各中小學校的教輔材料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鎮江市2013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的通知》(鎮教基[2013]20號)精神執行,必須堅持“一教一輔”的原則、“學生自愿”的原則,“無償代購不得牟利”原則和“公示”原則。
通知強調,學校要嚴格實行收費公示制度,通過公示牌、公示欄等方式,長期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計費單位、收費減免規定、投訴電話等。服務性收費及代辦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對參加中小學素質教育實踐基地活動的學生,不得重復收取社會活動實踐費。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和收費優惠政策,確保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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