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工商分局、市留學服務行業協會近日公布了在留學服務行業發現的首批6種“霸王條款”,要求全市留學中介機構自查自糾進行整改,如果繼續使用被查出,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這6種不公平的條款分別是:1、消費者單方解除合同,中介機構不退還費用;2、消費者未能及時向受委托人及第三方繳付有關費用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不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3、除按法律規定可終止協議或簽約失敗的原因,消費者不得以任何其它理由中途退出、終止協議或單方面毀約;4、只對消費者要求違約責任,留學中介自身卻不規定任何違約責任;4、消費者辦理退款手續不能提供收據的,不予退款;5、經營者違約時,只退還消費者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