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一位老師發現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若干錯誤,并向法院起訴。昨天,記者了解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已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出《關于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
據介紹,鄭州市教師彭幫懷發現人教版的新版七年級語文上冊教材里有明顯錯誤,據他統計共有30多處。如教材中將“沐浴”寫為“沭浴”等。他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和書店告到了當地金水區法院,并已經立案。
記者了解到,今年11月29日,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其官網的“近期公告”欄目中刊發“致歉信”。信中表示,“2013年,遵照2011版課標精神,結合課改10余年來一線教師的建議以及課堂實踐的反饋,我社對人教版《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七年級上冊》做了適度修訂,但由于時間倉促,出現一些編校問題,給廣大師生教學帶來了困擾。”人教社認可了該冊教材黑白本(2013年5月第3版)中的6處錯誤,并表示“教材出現錯誤,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都是不應該的。對此,我們深感歉疚,特此致歉!”
■6處錯誤
1.P20“讀一讀寫一寫”中,“沭浴”應為“沐浴”。
2.P33“讀一讀寫一寫”中,“權威”應為“勸慰”。
3.P53第三行“……傳不習乎?”,缺后引號,應加上。
4.P117《化石吟》一詩,第4行和第5行之間應該空行。
5.《后記》倒數第六行“《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缺后書名號,應加上。
6.P105注釋第3行,“佳,好、美”應為“嘉,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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