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初開始,國務院教育督導辦將對北方地區中小學冬季取暖開展專項督導,重點督導農村偏遠地區中小學校供暖。
此次督導將在11月15日前結束。督導范圍包括北方地區冬季取暖的北京、河北等18個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中小學校,督導的主要內容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責任落實,取暖資金劃撥和使用,校舍門窗安裝完好,取暖物資準備,暖氣、煤爐等取暖設施設備的購買、更新、裝配、運轉,取暖的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等情況,還將重點督導農村偏遠地區中小學校、寄宿制學校冬季取暖工作。
地方政府將先進行全面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國務院教育督導辦將成立專項督導組,對問題較為突出的省份以抽查學校、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實地督查。
督導結束后,國務院教育督導辦將向社會公布各地自查整改報告和國家專項督導報告,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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