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營養改善計劃中的突出問題,昨天,全國學生營養辦發出通知,要求中西部各省份要關注學生供餐的食品安全問題,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料供應企業要列入“黑名單”,不得再參與學校供餐。
全國營養辦要求,各地食堂從業人員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100,食堂從業人員工資、社保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營養膳食補助資金。食堂從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和持證上崗,進行一次業務技能和食品安全培訓,每年要至少參加兩次考核評議和1次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有精神異常現象、有不良行為、服務態度評議連續兩次為較差的,將被辭退。
按照要求,各地應嚴格執行供餐“黑名單”制,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應企業(單位)準入和退出機制,每學期對供貨商進行一次綜合評議,評議不合格、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業(單位),要列入“黑名單”,堅決予以清退,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參與學校供餐等相關工作。
為了有效防范資金安全問題,各地應根據實名制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對營養改善計劃受益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堅決防止虛報、冒領營養改善補助資金行為;要定期公開營養改善計劃的政策法規、政府采購、資金使用、工作進展等情況,相關信息每個學期至少公示一次,并按周公示食堂飯菜價格、帶量食譜和原材料采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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