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考生在高考錄取時可以享受加分政策?昨天(17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出臺的2013年高招錄取細則中對此予以明確。
據介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報經省招委會討論批準,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2.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報考民族院校的,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報考其他院校的,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6.外語選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專業報考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專業,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從2015年起,取消該項照顧政策。
另外,根據我省20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調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的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必修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在劃線前獎勵1分,即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及4門以上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在劃線前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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