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等多家單位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到2014年底,基本實現北京市戶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復學率100%,受助流浪未成年人返鄉率95%的目標。對于發現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機構將聯合教育部門,開展流浪未成年人個人需求和家庭監護情況評估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救助”原則,幫助適齡適學流浪未成年人在戶籍地返校復學。對經評估不宜在戶籍地返校復學的,民政部門須與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協商后,幫助其選擇返校復學地區;對暫時查找不到監護人和戶籍地的,應當幫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學。
同時,困境兒童臺賬和監護隨訪制度將建立,對有不良行為或家庭監護問題的流浪未成年人,民政部門將適當延長救助時限,幫助其糾正心理、行為偏差,提供家庭監護輔導服務,并將選擇一兩個社區開展相關試點。
通知要求,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民政部門應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范圍,并將符合條件的孤兒全部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范圍,切實幫助其解決實際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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